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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建筑火灾形成和整治对策 构筑建筑安全生产体系的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Tags: “三合一”建筑火灾形成和整治对策,构筑建筑安全生产体系的对策研究

 李福霞,上海建筑工程专业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三合一”建筑火灾形成和整治对策

所谓“三合一”建筑,是指城乡普遍存在的既做经营店铺又做仓库,同时还要住人的经营场所。“三合一”建筑由于管理不规范、火灾荷载大、人员密集,易引发重大甚至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今年以来,就发生过昆明市小板桥镇沙发座垫加工作坊火灾、汕头市谷饶镇内衣加工作坊火灾、湖州市织里镇服装厂火灾等几起恶性火灾事故。为做好“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笔者就从实际工作出发,谈谈“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形成以及整治对策。

  “三合一”建筑问题成因

  一、建筑不规范,布局不合理。凡“三合一”厂房都不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建造的。有的设置在同一座平房建筑物内,有的设置在同一幢高层建筑物内;有的是租赁或利用倒闭的厂房,有的是通过民用住宅改建的。这些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疏散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

  二、同一幢建筑,多家使用,产权独立,无物业管理。使用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事,用途不一,厂房拥挤混乱,人员密集,电线乱拉乱接,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原料性能复杂,仓库堆放混乱。

  三、业主缺乏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员工文化素质低,消防安全意识差,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不到位,险象环生。

  整治对策 :“三合一”厂房的存在,没有季节性和突发性,它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产物。因此,“三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首先,加强对“三合一”建筑的行政干预,从源头上减少“三合一”建筑的形成。

  一是严格执行《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安全与生产是一对矛盾。有的业主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有的业主却不能,为什么主要是安全主体意识不明。他们重生产轻安全,自以为是,盲目侥幸。所以,要加强《消防法》和61号令的宣传贯彻,按照61号令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制和岗位消防安全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人,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增强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严把源头关。 “三合一”厂房的形成不是突然的,也不是变幻莫测的。任何企业建立之初都必须经过规划、立项、审批、发证等环节,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应当密切配合。现在有的地方设置了前置条件,依赖于“前置”监督管理单位或监管员。殊不知,有些“前置”监管单位在受理项目时,还是纸上谈兵,根本没有厂房。众多的监管单位只依靠一个“前置”条件,依靠一个监管单位,相信个别监管人员,难免导致“三合一”厂房的出现。因此,每个环节都应按章办事,严格把关。先是要深入了解企业的性质、生产规模、人员情况等,再到现场仔细察看,掌握全面真实情况。即使看到不属于自身监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也应与其他监管部门交换意见。要实行各部门齐抓共管,互相监督,同担,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控制“三合一”建筑的产生。

  三是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避免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合一”厂房大小不等,建筑形式不同,但其隐患所造成的结果是相同的。因此,整治“三合一”厂房决不能有侥幸心理,各级政府要加强综合治理,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调整经济结构。目前,在苏南地区“三合一”厂房,主要出现在纺织、印染、服装加工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地方政府应在政策导向上加以调整,提高规模效应,建立工业区,强化设施建设,让“三合一”厂房无滋生之地。

  四是严格依法监督,加大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通过明查暗访、新闻曝光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三合一”隐患的整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状,各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针对“三合一”厂房点多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对“三合一”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既不能根本解决,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严格依法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

  其次是整改已有的“三合一”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是尽量完善“三合一”建筑特别是厂房的消防设施:安装独立式报警装置、安装防火门、粘贴蓄光式疏散指示线、配备灭火和逃生器材等。同时,还需特别强调的是对于纺织、印染、服装加工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还可增设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是对厂房进行功能分类、分区、 防火分隔,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三是控制宿舍的居住人员,加强人员分流。“三合一”厂房的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如果把人合理分流,建立外来工之家,集中食、宿,一切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通过对“三合一”建筑防火的探讨,发现“三合一”建筑可依据的规范只有《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中部分条文,没有专门的规范。因此,要做好“三合一”建筑的防火工作,不但要做建筑物的建审、验收源头关、加强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而且应该尽快引入关于“三合一”建筑的技术性规范和性能化设计,可以分析“三合一”建筑火灾一些特殊的现象,分析不同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情况,从而达到优化“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的目的。






构筑建筑安全生产体系的对策研究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业自身的特点决定其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宽面广,而且施工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又跟不上,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十分严重。鉴于此,建筑业安全生产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1.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


  1. 1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分析


  1.999年基本建设投入发展到1.444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 6%,从业人员达到3327万,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从业人员的1. 3还多1.,2。然而,当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状况还是喜忧参半,形势不容乐观。


  可喜的一面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总体较平稳。建筑施工特大事故数稳中有降,1.999~2001.年分别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起、1起、2起,2002年发生1起,死亡13人,与上年同比下降50%和68 3%;结合建设规模增长情况,建筑施工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3。据统计,1999年为9 84,2000年为7 89,2001.年为6 80,2002年为6 97;部分省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出现稳定好转。2002年,北京、湖北、河北、内蒙古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4。   


  严峻的一面随着我国建筑业规模逐年增加,伤害事故和死亡人数也一直高居不下。2000年发生846起、死亡987人,2001.年发生1.004起、死亡1.045人,2002年发生1.208起、死亡1.292人。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与2002年同期相比,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24 5%和20 7%;一些经济大省,事故伤亡人数随建设规模增大呈上升趋势。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仍是我国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它们几乎占了总事故的80%以上,我国建筑业安全事故类型及所占比例如图1.所示。 



  1. 2部分发达国家的建筑安全生产情况


  从全球范围来看,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一直位于各行业之首。统计表明:近年事故成本占工程成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在英国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达到总成本的3%~6%,根据美国OSHA统计,1.988年事故成本占工程总成本的7 9%,2001.年上升为1.5%。因此,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1. 2.1美国建筑安全生产情况


  1.999年,美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为850万人,约占全美总就业人员的6 5%。当年度建筑业共死亡633人,其中管理人员91.人,工人642人。据统计,建筑业雇佣的劳动力相当于美国全国总劳动力的5%,但是却有1.1.%的致残事故和1.8%的死亡事故发生于建筑业内。鉴于此,美国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目前美国的很多项目承包商都把“零事故”作为努力的目标。虽然美国的建筑业并没有保持良好的安全业绩,但是建筑安全水平比过去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仍然有继续上升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