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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该怎样处理?中标后未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能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吗?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Tags: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该怎样处理,中标后未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能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吗

  李福霞,上海工程欠款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该怎样处理?

现今,大部分的建筑工程都是通过招标投标来确定承包人的,但是,有时候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中标人会由于各种原因放弃中标的。这时候,招标人该如何处理,才能尽最大可能保障自身的利益呢


中标人弃标该如何处理


生活中,中标结果出来后,中标人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利润低、承接了更好的建筑工程等各种原因,而弃标的。而面对中标人弃标的,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才能尽可能保障自身权益。一般而言,招标人可以如下处理:


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至于最终是选择第二中标人,还是重新招标,需要招标人集合实际情况来权衡的,情况不同,选择不同,结果也不相同。


2、招标人可追究弃标的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理由弃标的,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由于国家政策变动、社会骚乱、地震洪灾等原因,导致中标人不得不弃标的,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所以,实践中,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中标人弃标的,该如何处理,最终仍是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灵活应对,妥善处理。要是损失金额大或情况复杂的,建议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在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中标后未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能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吗?

生活中,有些人在建筑工程招标中标后,在未与招标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现行进场开工了。一般情况下,也无可厚非,毕竟招标中标后双方都会签订建筑合同。但是,当招标人与中标人出现纠纷时,中标人与招标人未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能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吗


中标人能否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


在实践中,中标后未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中标人是否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应该视实际情况而定,情况不同,结果亦截然不同。


1、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建筑工程合同,中标人又未实际采取施工的行动的,中标人不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


因为中标仅仅是表示双方已经确定了建筑工程的合作对象,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事实上仍没有存在建筑工程合同关系,因而中标人不能仅因为中标就要求支付工程款。


但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于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的建筑工程合同,招标人逾期未签或拒签的,可以要求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2、中标人已经实际开工的,可要求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根据合同法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中标人经同意已经实际开工的,或中标人开工招标人不阻止的,那么双方就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倘若招标人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验收合格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所以,中标后未签书面建筑工程合同的,中标人是否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要依照实际情况来定。倘若因此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处理的,建议找个建筑工程律师详细咨询,妥善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