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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三章重点解析(10)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6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二、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10方面)

  保证作业活动的效果与质量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

  (一)承包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1.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

  承包单位的自检体系表现在以下几点:

  (1)作业者——自检;

  (2)不同工序交接、转换——交接检查;

  (3)专职质检员——专检。

  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的保证措施:①承包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②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③配备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就是使承包单位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并运转有效。

  2.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

  (二)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凡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都应该严格进行专人负责的复核性检查。技术复核是承包单位应履行的技术工作责任,其复核结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复验确认后,才能进行后续相关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