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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合同条件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9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一、概述

  自本世纪4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工程承包事业的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常用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许多国家在土木工程的招标承包业务中,参考国际性的合同条件标准格式,并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本国的标准合同条件。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施工合同条件主要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各类合同条件,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的"ice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的“riba/jct合同条件”,美国建筑师学会的"aia合同条件”,美国承包商总会的"agc合同条件”,美国工程师合同文件联合会的“ejcdc合同条件”,美国联邦政府发布的"sf—23a合同条件”等;其中,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的"ice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美国建筑师学会的"aia合同条件”最为流行。

  大部分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条件一般都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条件”;第二部分是“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指对某一类工程都通用,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于各种类型的土木工程(如房屋建筑、工业厂房、公路、桥梁、水利、港口、铁路等)均适用。

  专用条件则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的不同,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业主对合同实施的不同要求,而对通用条件进行的具体化、修改和补充。一般在合同条件的专用条件中,有许多建议性的措词范例,业主与其聘用的咨询工程师有权决定采用这些措词范例或另行编制自己认为合理的措词来对通用条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凡合同条件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不同之处均以第二部分为准。第二部分的条款号与第一部分相同。这样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条件。专用条件是通用条件的具体化修改和补充,如果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有矛盾,专用条件的规定优先。

  当然,并非所有的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条件都采用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的形式,例如,ice合同条件没有独立的第二部分专用条件,而是用其合同条件标准本的第71条来表述专用条件的内容。

  二、fidic合同条件

  fidic系列合同条件是目前在国际上最通用的合同条件,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领域。

  (一)fidic简介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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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文名称的缩写,它是各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国际联合会。fidic创建t1913年,最初是由欧洲几个国家的独立咨询工:程师协会创建的,其目标是共同促进成员协会的专业影响,并向各成员协会传播他们感兴趣信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员数目迅速发展,现在已成为拥有遍布全球67个成员协会,在世界上最具权威性的国际工程咨询工程师组织。

  (2)fidic系列合同条件

  1.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组成

  fidic系列合同条件包括如下几种合同条件: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简称fidic“红皮书”)

  该合同条件是基本的合同条件,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单价合同形式。该合同条件的第一部分是通用条件,内容是工程项目普遍适用的规定。第二部分专用条件用以说明与具体工程项目有关的特殊规定。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要求所有利用其贷款的工程项目,都必须采用该合同条件。本章的下一节将对这一合同条件进行较为详细的说明。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简称“白皮书”)

  该条款用于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就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签订的协议书。适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工管理、项目管理等服务。

  “白:皮书”第一部分为通用条件,包括9节、44条、49个款,论述了有关定义与解释,咨询工程师的义务,业主的义务,职员,责任和保险,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支付,一般规定,争端的解决等9个方面的内容。

  “白皮书”第二部分为专用条件,它是为适应某个特定的协议书和服务类型而准备的。

  (3)《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简称“黄皮书”)

  该合同条件是fidic为机械与设备的供应和安装而专门编写的,它是用于业主和承包商机械与设备的供应和安装的电气与机械工程的标准合同条件格式,该合同条件在国际上也得到广泛采用。

  “黄皮书”第一部分为通用条件,包括32节、51条、197款,论述了有关定义与解释,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转让与分包,合同文件,承包商的义务,业主的义务,劳务,工艺和材料,工程,运送或安装的暂停,竣工,竣工验收,移交,移交后的缺陷,变更,设备的所有权,索赔,外币和汇率,暂定金额,风险与责任,对工程的照管和风险的转移,财产损害和人员伤害,责任的限度,保险,不可抗力,违约,费用和法规的变更,关税,通知,争议与仲裁,法律及程序等32个方面的问题。

  “黄皮书”第二部分是专用条件,分为a、b两项内容,a项涉及应在专用条件中阐明的替代解决办法的情况和有关诸如履约保证金,设计图纸的批准方法、支付、仲裁规则等问题,b项补充了某一特定工程需要的,而且在a项中没有涉及的任何进一步的专用条件。

  (4)《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简称“桔皮书”)

  该合同条件是为了适应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方法的新发展而最新出版的,适用于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在我们国内一般称为总承包工程项目。该条件适用于总价合同。

  fidic"桔皮书”第一部分为通用条件,包括20节、20条、160款,论述了涉及合同,业主,业主代表,承包商,设计,职员与劳工,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和暂停,竣工检验,业主的接受,竣工后的检验,缺陷责任,合同价格与支付,变更,承包商的违约,业主的违约,风险和责任,保险,不可抗力.索赔,争端与仲裁等20个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