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建筑法规
招标投标
建筑公司
工程审计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程劳务
法律文集
工程劳务
建筑法规
招标投标
建筑公司
工程审计
工程纠纷
建筑施工
司法鉴定
建筑安全
工程欠款
建筑常识
工程监理
建筑动态
文章详细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5年4月12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
南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暂行)》,要求从今年8月起,凡在南宁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每位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不得低于2万元;
投保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
关于我们
相册影集
法律咨询
专长领域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网站管理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