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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合同怎么写?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劳务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5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李福霞,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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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中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工程这个基础工程正磅礴而来,大大小小的工程随处可见,但是建筑工程必然离不开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合同的拟定,怎么样拟订一份好的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合同,接下来,为大家解惑。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方:河南金林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沈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项目二期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内外墙装饰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至直交钥匙的劳务作业施工大清包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施工大清包承包合同内容:

1、本工程承包项目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基础施工:包括基地30cm以内的土方清除、基槽清理、凿桩头、基础垫层、桩承台、钢筋砼基础、防水保护层等全部基础施工;基坑支护、井点降水、排水、防水工程和回填土等。

主体施工:包括主体结构施工全部工作内容及主体结构中所有预埋件的制作、机电安装等工作内容。

内外墙砌筑工程:包括砌体结构及砌体拉结筋安装中的钻孔及拉结筋安装人工、设计与规范要求的构造拄、防裂带等全部工作内容。

屋面结构工程施工除防水以外的全部工作内容。

内外脚手架搭拆、维护及现场临建、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施工;物料装卸用工;安全文明工地建设需要的用工。

装饰部分:内外墙抹灰镶贴等装饰工程楼、地面和顶棚抹灰粉刷及油漆等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楼梯栏杆、门窗工程、二次精装修及施工中的小五金、辅助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和施工临时用电等;甲方另行分包工程不计取配合费用。

竣工清理等相关费用。凡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相关用工均包含在报价内。如建筑面积有变化及设计变更,所发生人工费一次性超过100000.00元,按实调整;人工单价按30元/工日。

材料:乙方施工范围项目内所有建筑用材料,止水条、钢筋,止水钢板、止水带、止水条、电梯基坑成型砖模、单体与裙房高低差档土墙砖模、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砖模、水泥、免烧砖、粘土砖、砂、石、保温层的材料。

机械:乙方施工项目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及有关配套电线、电缆、开关柜、照明灯等相关机械配套及机械用人工。

⑴运输:甲方供材料到现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场内外水平及垂直运输。所有材料的二次运转及所有机械的场内外运输均由乙方负责。

⑵养护及保护所施工的成品及半成品用工的材料由乙方负责。

2、安全质量:乙方必须强化管理、规范管理、精心施工、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严格按《国家一标五规范》进行安全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全额承担相应费用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由其他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方承担。

3、本承包价为包干价,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变化及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沈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项目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郑州市玉凤路与商城路

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4、建筑面积及层数:约计暂定18.84万平方米、 层

5、施工工期:

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安全文明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8、施工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三、 承包范围

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阶段,乙方负责配合进行人工修整边坡,负责配合甲方机械开挖的人工,负责清理、夯实平整平均厚度300mm以内负责截、破桩头和桩头清洗,并将截下的桩头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内某个地点,各种基础垫层及砼浇筑及工作面清理、放线弹线,。

2、乙方负责基坑和场区集水明沟、积水井的施工,并负责提供水泵抽水设备和抽水人工。

3、乙方负责所有砖模砌模砌砖防水的找平层及保护层或按照防水保护层泡沫板。

4、乙方负责施工范围项目所有的土方回填人工及二次转运的机械,平整夯实的人工以及打夯机等设备并负责土方试验取样。

5、乙方负责基坑临边防护栏杆的所有材料和人工。

6、若采用CFG桩时,CFG桩下的砂级配褥垫层由乙方负责施工。

7、基坑未做支护工程的,乙方负责使用喷绘广告布遮挡边坡;并负责为防止下雨时引起的边坡滑塌而采取的编织袋装土加固等,采用上述措施的编织袋、喷绘广告布的购买费及加固人工费均有乙方承担。

混凝土工程

1、浇筑工作内容同承包项目图纸内容的所有砼工程。

2、乙方负责提供混凝土输送泵、泵管、管卡、砼布料机、混凝土养护用塑料膜;大体积混凝土和冬季施工养护用草垫、麻袋;养护混凝土用的养护液;铁锹、铝合金刮杠、抹、推车、角磨机、砂轮片、橡胶水管、平板振动器和振动棒等材料及工具。

3、乙方负责混凝土机械安装、维修保养和清理,负责混凝土场区内的垂直和水平运输、振捣、收面、清理机械养护的所有用工,搭设浇筑砼所需临时的操作平台及操作通道。

4、乙方负责混凝土接茬和模板接缝处混凝土表面的打磨,涨模混凝土的剔凿、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和混凝土缺陷的修补。

5、严格按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采购及使用计划,配合甲方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和计量进行把关确认并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和养护。

6、剩余砼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充分利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浪费,按所浪费的砼数量以施工期间信息价的三倍进行处罚。

7、墙柱砼浇筑前用砂或水泥砂浆堵缝,以防漏浆,浇捣过程严格控制标高,浇捣混凝土时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和铝合金刮杆以控制浇捣厚度、密实度、平整度,砼平整度超出规范验收的要求时,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处罚。若因模板安装质量或浇捣不当,造成严重漏浆、涨模、爆模

8、对砼浇捣缺陷,如蜂窝孔洞大于10cm×10cm每处处罚100元,大于15cm×15cm每处处罚300元,大于20cm×20cm每处处罚500元。对以上缺陷处理未经甲方、监理同意情况下自行修补的加倍处罚。对砼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的班组经批评、教育、处罚仍无法保证时,甲方将要求给予辞退。

9、砼浇水养护或覆盖薄膜养护时间必须严格按甲方代表指令执行同时不少于7天;价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应不少于14天。未按指令执行时,甲方采取必要措施时,其费用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负责打爆及所有外露对拉螺栓割除,并满足后续施工工艺要求。

11、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由乙方负责,测量、保温由乙方负责。

12、外墙固定模板用拉丝取出后,将PVC套管凿掉5cm后清洗干净并用砂浆填入抹平。

钢筋工程

1、乙方负责施工范围项目内施工部位钢筋的翻样、钢筋制作、钢筋的各种焊接和机械连接、钢筋原材和成品的水平和垂直运输、钢筋绑扎安装以及超高时为了安全必须配置绑扎钢筋脚手架、及预留插筋的施工及本工程使用的人货梯、塔吊基础钢筋放养、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钢筋绑扎用铁丝、电焊条、氧气乙炔、焊剂、连接套筒、丝头保护套等材料和提供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直螺纹套丝机、闪光对焊、电焊机、点渣压力焊机等所有钢筋加工机械。

3、乙方负责加工车间的整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单体分主楼、地下车库、裙楼进行钢筋的加工归类存放并有明确的标示,废料严格按甲方要求分规格型号清理堆码,负责场内一切钢筋的防锈、除锈机场内水平、垂直搬运工作,负责钢筋车辆的卸车。

4、直螺纹钢筋套丝加工前必须将钢筋整平后加工。

5、乙方应严格按照钢筋设计图、设计变更、会审纪要、施工规范施工。

6、墙柱钢筋定位采用墙柱主筋用角钢电焊固定法定位。楼层砼面标高控制一般采用角钢每2m设一水平控制点作为浇筑砼时控制点。

7、钢筋消耗应控制在2%以内,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根据施工期间信息价承担钢筋材料费用,钢筋节约部分按三七分成,即甲方分成占70%、乙方分成占30%。

8、严格按甲方要求根据使用部位分规格型号提供钢筋采购使用计划并提供钢筋加工翻样料单。提供的钢筋加工翻样料单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甲方对钢筋供应商进行质和量的审核。

模板工程

1、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场内外水平及垂直运输、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全过程。

2、模板配置:模板及支撑必须配3套,悬挑部分模板要求为4套。未按要求配置的每差0.5套每栋楼处罚5万元,每差1套每栋楼处罚10万元,并且确保标准层每月施工5层以上,之后根据目标损坏情况由甲方及监理确定模板更换的部位及数量,原则上模板每周转5次开始更换全新模板。厨卫生、楼梯间挂模均应采取定型模板,以确保该部位模板几何尺寸的准确性。要求天棚达到不抹灰的验收标准,如达不到甲方要求,所发生的抹灰费用按10元/㎡由乙方承担。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及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施工,如违反所产生返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承担甲方相应处罚。

4、乙方应严格按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甲方公司模板作业专项方案内容以及甲方安全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对每个项目施工完成及时进行质量自检达到要求后通知甲方复检。

5、乙方应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甲方模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模板安装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符合要求。梁、柱、墙、板安装后不得有涨模、漏浆、反拱现象。发现有严重漏浆和反拱现象的,每处处罚500元,模板发现有涨模的,按每涨模一次处罚500元,涨模严重的按每处处罚1000元并负责凿除涨模砼及承担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楼层外周挂模必须水平一致,特别要求外周模板应按照梁的高度制作,不得超出楼层地坪面高度,以免影响浇砼的水平度。所有模板及挂模模板在挂模前应将其上的砼碎渣清理干净,严禁掉渣在已安装好的钢筋楼面上,发现一处处罚2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及出的相关费用。

7、乙方应在每层各部位模板上刷涂脱模剂,保证砼外观光滑,腐烂破板不准使用。

8、乙方负责模板和模板支撑体系的加工制作、安装加固、校正、拆除、清理施工。后浇带部位必须严格按级甲方确定的专项模板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后浇带的模板应安装浇筑并达到强度以前不能拆除或拆除以后进行二次支撑,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若采用其它工艺,所有工人、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

9、乙方负责优质18mm胶合板、龙骨方料、木板、木方、模板支撑、脚手架、特殊部位的型钢背楞、模板加固用对拉螺栓、地下室及水池使用防水对拉螺栓、所有柱、墙内限位支撑材料、海绵条、胶带、铁钉、异性扣、蝴蝶卡、铁丝、模板脱模剂、穿墙PVC管等模板工程主、辅材积木工锯、木工刨、手提电锯、扳手、铁锤等木工机械工具。

10、乙方负责配合外墙保温工程、外墙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等的施工,施工范围项目内设计要求需留、堵洞的,无论洞的大小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且达到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11、乙方负责施工范围项目内所有的砖模砌砖并配合防水单位施工,包括砖胎膜的施工、防水找平层级保护层的施工、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砖墙砌筑;提供工作面、提供脚手架、成品保等所有用工。砌筑砂浆、细石混凝土必须用机械搅拌,不能人工拌合,否则一天处罚1000元。

12、乙方负责止水钢板、止水带、止水条、预埋件的安装施工,负责所有预埋件插筋或预留孔洞的钻孔或开洞。

13、甲方仅负责将两条主轴线投测到结构层,乙方负责细部的测放。模板拆除以后乙方负责及时将楼层标高、主轴线标示到各个构件上。

14、乙方负责现场模板周转材料的堆放管理、模板下脚的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大量存放下脚料。

15、乙方负责现场预留洞口、电梯口的防护、建筑物各层临边防护、电梯井水平封闭、电梯竖井必须确保每二层一道硬防护、塔吊卸料平台、楼梯间防护、建筑物临街防护、防护通道、加工车间防护棚等的搭设和维护的材料和人工。。

16、模板拆除时应达到规范拆模要求并征得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总包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7、浇捣时至少要有两人进行看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

18、地下室外墙及人防墙应使用止水螺栓。

19、子字型楼梯踏步模板安装时应先错开,以保证装修时左右梯板踏步在一条线上。

装饰工程

1、砌体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砌筑并满足施工规范。

2、内外墙抹灰镶贴等装饰工程楼面、地面、踢脚线和顶棚抹灰粉刷及油漆吊顶等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3、屋面结构工程施工除防水以外的全部工作内容。

以上材料按图纸计算用量控制,如超过控制数量,超出部分按施工阶段价格双倍扣回,节约部分的材料按三七分成即甲方70%,乙方30%。

架子工程

1、外架搭设必须按郑州市安全监督站及甲方所批准的搭设方案进行搭设。密闭安全网应符合郑州市安全站的要求。

2、本工程架子应根据甲方要求使用扣件式落地架或爬升架,架子的使用功能必须确保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及建筑装修施工所有部位,含采光井、楼梯井、电梯井以及楼层“四口”、“五临边”的所有防护栏杆,施工现场加工场,砼搅拌机输送泵,安全通道,施工电梯的双层防护棚搭设计高压线防护;人货梯口的配料平台,结构施工阶段卸料平台等。采用钢管搭设的所有防护设施必须符合JGJ59-99的要求。

3、乙方负责外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并负责在主体结束以后脚手架的配合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其架子系统所有租金、维修维护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钢管、扣件、密目安全网、封闭竹笆、脚手板、水平安全网、悬挑脚手架用悬挑钢梁、钢丝绳、挡脚板、预埋件、绑扎绳、架材涂刷油漆等材料。

5、竹笆、脚手板每三步满铺一层。脚手架的整改或维修:甲方通知乙方整改或维修的,乙方必须在当天进行整改或维修,整改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当天及时进行整改或维修的甲方有权派人对脚手架及其防护设施进行整改或维修,由乙方承担整改或维修的双倍费用。

7、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清理竹笆、脚手板、密目安全网、水平安全网上的所有垃圾。否则甲方有权自己进行清理,人工费按每工日20元计。

8、乙方负责甲方所有分包工程脚手架的搭设。

9、悬挑架的工字钢和连墙点短钢管设置时,要根据建筑图布置,错开外墙涂料、面砖等部位,以免影响外观装修。

10、连墙点预埋件使用短钢管,严禁使用钢筋。

机电工程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批过的施工方案要求的数量和型号投入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电梯在结构十五层之前必须安装。乙方负责开机操作人员工资、塔吊指挥人员工资、设备进出场费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设备安装费用、设备租赁费用、设备基础施工人工费、设备预埋螺栓和预埋件的费用等,配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由乙方负责大型机械安全监督机构的验收及检测费用。在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以任何方式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在4小时内给予维修,超出时间甲方有权派人进行维修,由乙方承担双倍维修费用。

2、乙方负责从甲方提供到三个场地内的用水口、用电接口开始架设施工、生活用电、用水的架设和维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负责除变压器以外的电缆及变压柜箱维护直至竣工。负责配电箱柜、电缆电线,各种开关、插座、避雷设备、漏电保护设备,水管、阀门、水龙头等材料。工程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主楼二级箱应保证每三层设置一个,裙楼及地下室二级箱按照工作面积甲方要求配置,地下室照明按照项目部要求设置。

3、乙方负责施工范围项目内主体施工队伍施工期间所有设备的燃料、机油、黄油、消耗品、零配件及维护维修保养费用。

4、后期施工用电问题:主体施工队退场后,其放置的所有电缆、电线、配电箱、水管等一切所属配套设施由甲方参与协调移交。其维护、维修以及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调后解决。

5、塔吊附着的要求:为了保证塔吊安全运作和工程进度要求,每座塔吊附着在正常配置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几甲方要求需增设塔吊临时翻转附着一道时,乙方应无条件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一个建筑项目的好坏与否其中包含了许多的事项,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对待。在承包建筑工程时,一个好的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合同是至关重要的,关系到自身利益和项目完成度,建议请律师或严格按照程序拟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十堰律师。

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劳务注意事项

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劳务五大注意

1、签订或变更合同应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自2009年3月1日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非居民包括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发生变更的,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2、从境外取得付款凭证或不付款应按规定报告税务机关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从境外取得的与项目款项支付有关的发票和其他付款凭证,应在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境内机构和个人从境外取得的付款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向非居民支付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开具验收证明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非居民在项目所在地的项目执行进度、支付人名称及其支付款项金额、支付日期等相关情况。

3、与非居民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应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与非居民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的,应当自非居民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申报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可能被指定为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所在地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及非居民企业申报纳税证明资料或其他信息,确定符合指定扣缴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为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并将《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通知书》送达被指定方,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指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5、可能成为营业税或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或增值税扣缴义务: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资料;非居民委托境内机构和个人代理事项委托书及受托方的认可证明。

具体案例分析

2009年3月2日,境外A国C股份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与国内甲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规定:C股份公司负责安装电力设备和技术服务,在中国的技术服务时间预计从2009年3月10日开始,至2009年4月20日结束。合同约定安装设备费及有关的现场技术服务总价款200万美元。2009年4月25日,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4月26日收到付款凭证。

解析:

A国C股份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未办理临时登记,没有委托代理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非居民专门规定了源泉扣缴制度,以及总局出台的《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甲公司为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

甲公司应扣缴安装设备费及境内技术服务费发生的营业税,扣缴营业税=200×7×5%=70万元。

甲公司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C股份公司在其公司工作进度等情况。

甲公司4月25日,扣缴企业所得税=×10%=140万元。

甲公司应在自取得付款凭证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