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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哪些情况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0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Tags: 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哪些情况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李福霞,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行业也有其相应的行规,建筑弱电工程施工是一项要求严谨的项目施工,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需要进行验收来保证工程质量,那么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呢,请跟来了解下。

一、弱电施工验收综述

弱电验收分为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三步:

隐蔽施工验收

弱电施工中的线管预埋、直埋电缆、接地极等都属于隐蔽工程,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代表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认真输好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纳入技术档案。

分项工程验收

某阶段工程结束,或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分项验收;有些单项工程则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

弱电工程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性检查验收。在工程正式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好。再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和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二、弱电施工验收步骤

施工图的验收:图纸必须经过ISO小组、总工、总监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供应部、项目经理、施工员进行审查。经评定质量合格,填写图纸质量评审表,确认合格方可交出施工图。经多方会审通过方可用于施工。

进场材料单证齐备,经质检员认可并向监理填写材料报验单,获得批准方可使用;

分项工程:经自检合格、总监复查认可向监察院填写分项工程报检表获准,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隐蔽工程:经多方检验合格,向监理填写隐蔽工程报验表,合格后才可隐蔽。

线缆敷设经各种测试合格、标色齐全,方可接入设备。

设备到货外观完好无损,三方会检证实配件齐全、主机完整、证书齐备,填写开箱报验表获批,并条件成熟方可安装。

设备安装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特殊要求。所有线、管、槽的安装应牢固、整齐、无破裂。

其他系统按照各自的标准执行。

系统运行验收当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运行无误后,由乙方派支持人员进行系统联调,并向甲方提交调试报告。乙方认为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系统运行验收。

系统自检100%合格,连续试运行正常,可方作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智能弱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在自检合格后,我公司在竣工验收前10天,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签以“竣工验收证明书”。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操作人员经我单位上岗培训合格,方可移交建设单位使用,并发出移交通知书。

最后将工程资料、文件、图表等整理成册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工程移交:办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资料移交书”,并由双方负责人签章,并附“技术资料移交明细表”。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竣工工程一览表、工程竣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工程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变更洽商记录、工程开工报告、蔽工程验收记录、系统调试记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系统运行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竣工验收申请单、竣工验收证明书、操作人员培训记录表等。工程所使用的各种重要材料、设备安装记录或出厂证明文件、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验收和鉴定记录或证明文件。向业主和集成商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固定资产移交、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工程保修等手续,并签认交接验收证明书。工程完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由我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三、弱电施工验收具体内容

综合布线施工

1、接线图的测试,主要测试水平电缆终接工作区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及交换间配线设备接插件接线端子间的安装连接正确或错误。

2、测试长度应在测试连接图所要求的范围之内。

3、 在选定的某一频率上信道和基本链路衰减量。

电气线敷设与接地系统施工验收

除了对支架安装以及线槽、电线、管线、线缆的敷设、电源设备及接地系统安装的常规要求之外,验收标准还强调电源线应与信号线及控制电缆分槽、分管敷设。接地系统除有特殊要求外,可以共用一个接地体,但弱电系统接地干线应建材技术与应用当与强电接地干线分开。此外,屏蔽电缆的屏蔽层必须一点接地。

智能化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施工验收

规范规定了系统设备、系统输入设备、输出设备的安装方式、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还规定了系统中DDC、新风机、空气处理机、送排风、冷热源设备、VAV末端设备、给排水系统单体设备、变配电与照明设备等单体设备的调试程序、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和要求,并按照BAS系统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系统调试与验收。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验收

弱电施工验收标准明确了该系统由防盗、防入侵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巡更管理系统、访客与报警系统、车库管理系统和通信系统7个子系统组成;规定了各类入侵探测器、摄像机、云台、解码器、监视器、对讲设备、巡更信息钮、读卡机、感应线圈、机架、主控制设备的安装要求、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同时分别规定了上述各子系统单

体设备及系统的调试和验收的基本要求、顺序、技术验收和系统验收标准。

智能化建筑通讯自动化系统施工验收

弱电施工验收标准规定了该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的工作流程,包括对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交验、初验测试、移交、割接准备、割接、试运转验收测试等内容,其他项目均按建筑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进行系统验收测试和最终验收。其中,设备安装的要求包括机柜、机台、外围终端设备、配线架、信息。

CATV系统验收

在不同类别系统的每一个标准测试点上必需测试的项目为系统输出口电平、载噪比、载波互调比。

1、系统输出口电平设计值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非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70±5dBμV。

2) 采用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64±4dBμV。

注:在强场强区的较高楼层可提高电平,以避免同频干扰。

2、主观评价:

1、图像质量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

2、图象和伴音质量损伤主观评价:

载噪比:图象中雪花干扰

载波互调比:图象中垂直、倾斜和水平条纹

交扰调制比:窜台

载波交流声比:上下滚动水平条纹。

电视监控系统的验收

1、验收内容

1)系统功能验收:摄像机的防拆、防破坏等纵深防御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验收。

2) 图像质量验收: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进行图像的清晰度、灰度、系统信噪比、电源干扰、单频干扰、脉冲干扰等验收。 验收方法:系统功能验收采用主观评价法。验收结果按《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中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四级。图像质量检测采用客观验收。

若清晰度、灰度在客观验收中已检测为合乎规定,可对噪声及各种干扰信号进行主观评价。

3) 系统整体功能验收

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功能验收。包括: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系统的跟踪性能等。

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验收主机宕机的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

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查找等功能。

4)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

对电视监控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验收,包括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

5) 电视监控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的图像记录。

哪些情况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是件非常严重的的事情,近年来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对此,还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这方面的问题。对此,来带您具体看看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这类问题的处理办法和相应法律规章制度,同时,也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一、哪些情况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哪些情况属于转包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

由此可见,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这类问题的相关条例和法律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对此类问题的处罚也是不容小视的,所以,在此想提醒众多的建筑单位们,一定要依法办事,遵纪守法,以免触碰到法律的底线,给自己的单位带来麻烦,受到法律的处罚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