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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合同应该怎么写 土方工程需要垫资吗?垫资有什么风险?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日 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Tags: 工程欠款合同应该怎么写,土方工程需要垫资吗垫资有什么风险

  李福霞律师,大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工程欠款合同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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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生产和生活当中,很多事情在处理,都会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拿建筑工程来说,对于工程的款项,合同当中肯定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合同完工以后,有部分的款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全部发放完毕。这个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签订一份工程欠款合同,那么工程欠款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一、工程欠款合同应该怎么写

借款人:

贷款人:

鉴于:

a、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有限公司,因项目的实施需要资金;

b、乙方受 委托进行个人贷款,有关权利义务均由 承担,甲方可以代为行使;

c、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资料,并承诺有关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遗漏,不存在任何欺诈,否则承担一切。同时就有关资料中没有体现的一些情况作出了承诺说明,甲方也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以后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1、贷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期限:至少一年,最长三年。乙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和甲方经营情况决定年限,每一年贷款期满之前一个月内确定。贷款起始日为XX年 月 日。

3、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a、贷款利息为每年20%.每年贷款发生之前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b、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100万元,该费用在贷款到位后直接抵作利息。若没有到位,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还,并按照月利2%承担违约金。

4、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5、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应将其签订的有关甲方买卖等重要合同

6、贷款偿还: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7、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8、违约和违约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9、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

贷款人:

银行负责人:

签约日期:

在以上的资料当中,针对工程欠款合同应该怎么写的问题,那大家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工程欠款合同是在双方经过协商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签订的。签订以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工程欠款合同签订的时候,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都要做一个详细的了解。因为合同签订后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双方一定要仔细阅读。

土方工程需要垫资吗?垫资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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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中介领域,垫资是为了促成交易而为购房者垫资,在土方工程合同书中,我们对各项作了相关规定,但是垫资在土方工程中,你知道土方工程需要垫资吗,如果不以在合同中明确此项内容,其中有哪些风险垫资后的利息是怎么算的。下面就让的为大家介绍。

一、土方工程需要垫资吗

1、垫资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约定,建设单位不预付工程款,而由施工单位自带资金先行施工,工程实施到一定阶段或程度时,再由建设单位分期分批地给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行为。

2、土方工程是否需要垫资有三个特征:

第一、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第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目的工程建设;第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二、垫资的风险

1、既然现在垫资施工是有效的,承包方就更应当关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垫资条款,对于约定垫资施工的合同,就更应当控制由此可能发生的风险。

2、有的施工合同中,虽然约定了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但是,同时还约定了,一旦工程款未能及时到位,承包方应当按照施工计划继续施工。等等,都是变相垫资的合同条款。

3、所谓的软垫资,通常就是承包方先不支付人工费、材料商的材料费和机械设备费,约定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再支付相关费用。但是,一旦施工过程中劳务方面、材料方面和机械设备方面扛不住,承包方就要有相应的补救措施,否则,必然造成工期延误,产生巨大风险。

4、再有,垫资施工的合同,一定要约定因为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或者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的,发包方应当适当支付工程款。否则,很容易突破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候,对于工程垫资的风险预期,陷承包方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三、垫资的利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这里可以看出,虽然国家确认了垫资的合法性,垫资的利息可以保护,但是仍然不提倡垫资。所以对垫资的利息进行了限制。如果发包人未按垫资约定给付高额利息,但是已经给付了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你就不要再争了。因为,当事人就垫资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高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当然,实践中还是建议承包方把利息约定得高一些,寄希望发包方能够遵守约定,自动履行。 注意:垫资属于实质性条款,如果只在黑合同中约定了垫资的利息,白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法不能保护。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比如说,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 这种情况承包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交易习惯催告,催告后不付款的你可以停工,停工后还不付款的你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说你没有停工或者解除合同,而是继续施工了,就发生了垫资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对因此发生的垫资又没有约定,就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工程款的利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最低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由此可以看出,对垫资的保护不如对工程款的保护。所以这个时候,你要和发包方就垫资的问题进行约定,就要注意了,你必须约定利息并且要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否则还不如不约定。

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所以最好要约定利息。

4、垫资必须考虑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不然有血本无归的可能性。

看完上文,我们解决了土方工程需要垫资吗这个问题,实际中,垫资是用于工程建设,先由建设单位支付,但是垫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以合同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垫资的风险也是因此而来,利息及相关费用也是在合同需要明确规定才不会导致血本无归。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泰州律师。